缺陷管理制度是指一套规范、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旨在确保产品、服务、流程等方面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或要求,预防和减少缺陷的发生,提高整体绩效和客户满意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缺陷识别与分类:明确缺陷的定义、范围和分类标准,以便及时发现和识别潜在问题。
2. 缺陷预防措施: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如加强培训、优化流程、提高员工素质等,以减少缺陷的产生。
3. 缺陷报告与处理机制:建立缺陷报告制度,鼓励员工积极报告缺陷,同时设立专门的缺陷处理部门,负责缺陷的调查、分析和解决。
4. 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将缺陷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造成严重缺陷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5. 持续改进机制:定期对缺陷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
通过实施缺陷管理制度,企业可以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缺陷管理制度1
1、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
缺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正在运行的自动化系统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自动化系统的.健康水平,保障自动化系统的安全运行。另一方面,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自动化系统提供依据。
2、设备缺陷的分类
设备缺陷根据其严重程度,一般分为三类:
(1)、一般缺陷:指设备状况不符合规程要求,但近期内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2)、重大缺陷:指设备有明显损坏、变形,近期内可能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3)、紧急缺陷:指设备缺陷直接影响设备安全运行,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必须迅速处理的缺陷。
3、设备缺陷的处理
建立设备缺陷记录簿,远动人员在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重大及以上缺陷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回报,并根据缺陷严重程度进行处理。自动化设备存在缺陷但不影响安全运行,应加强监视,针对缺陷发展做出分析和事故预想。
4、设备缺陷消除的期限
缺陷消除的期限一般规定为:紧急缺陷应予24H内消除;重大缺陷视其严重程度在1个月内安排处理;一般缺陷可列入季度或年度大修计划进行处理或在日常维护工作中消除。
5、处理设备的原则:
处理缺陷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严禁违章作业。
(一)调度自动化设备的巡视与维护制度
(1)为了掌握调度自动化设备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预防事故,确定检修内容,保证安全运行,必须对调度自动化设备进行定期的巡视检查。
(2)巡视检查的周期:
1)有人值班的调度自动化机房,按值班巡视规定执行,无人值班的调度自动化机房,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两次。
2)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设备每天巡视检查一次。
3)变电所的综合自动化系统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3)巡视检查的结果应详细做好记录。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缺陷必须立即停电处理,修复后才可送电。一般缺陷列入维修计划,限定时间修复。
(二)调度自动化设备停运、启动制度
(1)认真做好调度自动化设备停运、启动工作,并在专用记录薄上做好详细登记。
(2)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在停运、启动时,应认真按照计算机开关机操作程序进行。
(3)停运:
1)停运时,应先退出自动化系统应用程序,然后关闭操作系统,最后关闭计算机设备,防止直接关闭计算机设备引起的程序错误。
2)关闭自动化系统电源。
(4)启动:
1)工作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施工现场,认真检查有无工具、材料等遗留在设备上。
2)开启自动化系统电源。
3)启动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监视设备以及各项参数是否正常。
缺陷管理制度2
一、目的
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消缺率和消缺质量,进而提高设备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录、检查确认、消缺后的报告、后续管理、缺陷验收及缺陷的统计与考核等内容。
二、设备缺陷
是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及消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为设备发生了缺陷:
1)设备或部件的损坏造成设备的被迫停止运行或安全可靠性降低;
2)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渗漏(包括汽、水、气、煤、灰、油等);
3)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运行参数长期偏离正常值,接近报警值或频繁报警;
4)设备或系统的状态指示、参数指示与实际不一致;
5)由于设备本身或保护装置引起的误报警、误跳闸或不报警、保护拒动;控制系统联锁失去、无原因起动或拒绝起动;
6)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时发现卡涩、动作值偏离整定值;
7)对设备进行检验性试验时,发现反映设备整体或局部状态的指标超标,或有非正常急剧变化;
8)设备或部件的操作性能下降,动作迟缓甚至操作不动;
9)设备运转时存在非暂时性的异常声响、振动和发热现象。
2、暂不能消除缺陷:是指必须在机组停用后才能消除的缺陷或没有消缺所必须的备品备件的缺陷或需要进一步观察、分析才能确认的缺陷,且暂时不会对设备、系统或人身安全构成立即的危害,也不会给运行经济性带来严重损失的设备缺陷。
3、消缺陷:是指除暂不能消除缺陷外的其他设备缺陷。
4、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是指主要设备上同一缺陷在一年内重复发生;主要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6个月内重复发生;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2个月内重复发生的缺陷。
5、设备缺陷分类
1)重大缺陷:是指直接导致无备用的主要辅助设备停运、主设备降出力或停运的缺陷。
2)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外的缺陷。
三、管理职责
1、生产部职责
1)通过巡检、操作和运行分析发现并登录设备缺陷,提出消缺要求,采取运行措施,为消缺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做好设备缺陷的验收工作。
2)在设备缺陷未消除前组织设备操作员加强检查监视,采取措施防止缺陷造成的影响扩大。
3)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通知设备专员、维修人员到现场消缺。
4)及时对已消缺陷进行验收,恢复设备或系统的正常运行。
5)对运行人员发现缺陷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对缺陷发生后的处理工作进行分析,以提高运行人员处理缺陷的能力。
2、维修部职责
1)负责组织消缺工作,协调专业和部门间的配合,督促消缺工作安全、及时、高质量完成。
2)在维护、保洁工作中检查设备状况,发现和登录设备缺陷,并开展自查自消工作。
3)对所管辖设备负责按月、分专业统计缺陷发生数、计算消缺率、平均消缺时间和消缺及时率指标,分析各指标变动情况和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4)负责消缺工作的质量,防止设备缺陷的重复发生。
3、设备部管理专员(点检人员职责)
1)对所管理的设备进行点检和综合分析,登录设备缺陷。
2)对设备缺陷进行诊断,向维修人员下达消缺维修单,其格式见附录A,规定消缺期限。
3)组织协调消缺工作,对消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及时消除缺陷。
4)对暂不能消除缺陷进行确认和后续管理,为消缺和技术支持。
5)对所管设备的缺陷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确定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找出缺陷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6)对所管辖设备负责按月、分专业统计缺陷发生数、计算消缺率、平均消缺时间和消缺及时率指标,分析各指标变动情况和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7)每月整理暂不能消除缺陷清单和相应的后续管理措施,分析设备缺陷发生情况、重大缺陷和重复发生缺陷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8)负责发现和解决潜伏及正在发展的设备缺陷;落实首次出现的设备缺陷的防止措施,举一反三,消除设备的潜在缺陷。
4、生产部维修职责
1)负责消缺工作的归口管理,对消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影响消缺率、消缺及时率的问题提出考核意见。
2)负责每月按部门汇总缺陷统计数据,统计全厂缺陷发生数、消缺率、平均消缺时间、消缺及时率指标,分析指标变动的因素,改进设备消缺工作。
四、过程管理与要求
一)缺陷的发现和登录
1、以下情形属常见的维护工作,可由问题的发现部门通知相应的维修部门进行处理,不进入缺陷管理程序:
1)照明灯损坏、建筑物门窗损坏;
2)各类滤网的前后差压升高,需进行清理,但尚未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
3)油箱、轴承油位下降,需要补油,但尚未达到警戒值的;
4)各类干燥剂部分失效,需要再生或更换,但尚未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
2、设备操作人员发现一般缺陷时,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中认真登录“设备缺陷单”,其格式见附录B。报告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组织维修人员,维修消缺;
3、发现重大缺陷时设备操作人员应逐级向部门主管、生产经理、(事后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中登录“设备缺陷单”),值班长应立即电话联系维修人员到现场处理缺陷。
4、设备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洁工作时应注意检查设备状况,对于发现的缺陷,若可以随手消除的应即随手消除,事后在班组进行相应的记录;属不能随手消除缺陷的.,应及时登录缺陷并汇报班长。
5、维修人员发现重大缺陷时,应立即报告生产部经理,由生产经理指挥重大紧急缺陷的消除。
6、设备部设备专员应按照点检计划对自己管理的设备进行点检并结合对设备状况的综合分析,发现设备缺陷及时登录。
7、所有登录的缺陷报告应对设备操作人员、设备点检人员、维修人员开放,以便查询和管理。
二)一般缺陷的检查确认
1、维修部门应及时查看维修部分工范围内本专业新增的和正在处理的缺陷,根据分工将消缺任务安排给相应的班组,若发现缺陷专业定义错误时应修改专业属性后及时转给其它专业的专工。维修主管在接到重复的缺陷单、或经检查没有发现设备存在问题且缺陷现象也已消失时可直接将该部分缺陷判为无效。
2、消缺人员对缺陷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查清缺陷部件和原因,提出需要配合的工作和对运行的要求,并填写“设备缺陷单”中“检查确认”一栏内的内容。
三)消缺后的报告
1、接到消缺(维修单)任务后,维修班长应及时安排维修人员消除缺陷。
2、消缺工作完成后,消缺工作的负责人应将消缺情况在“设备缺陷单”上“消缺报告”一栏内注明并通知设备操作人员。
3、“消缺报告”中:消缺情况主要应将消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办法以及遗留的设备问题如实认真填写,不得空白或用类似“已消除”这样不能反映消缺情况的词语。耗用工时、材料、备品是指消缺工作实际耗用工时数和实际消耗材料、备品的名称、数量。消缺工作完成且“消缺报告”中各栏填写完毕由消缺工作负责人签名后转给运行验收。
4、维修人员在消缺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时由班组与维修部门专工讨论解决;消缺工作需要更换备品或需要对设备进行一些变动时应得到设备专员员同意。
四)设备缺陷的验收
1、各工段长、班长应随时了解掌握设备缺陷情况,并将本班新发现的缺陷、消除的缺陷以及现存的较大缺陷情况作为交接班的重要内容交接清楚。
2、设备操作人员在接到维修人员缺陷验收的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系统恢复和设备试转工作,在验证设备缺陷确已消除后将设备投入运行并及时验收缺陷,并在“设备缺陷单”上“缺陷验收”一栏中填写验收意见。
3、工段长应随时主动查阅待验收的缺陷,在条件具备时及时验证或观察消缺效果,及时验收已消除的缺陷;若发现缺陷现象仍然存在或消缺不彻底时,应重新填写“缺陷报告”将缺陷返回维修班组处理。考核意见。
缺陷管理制度3
一、一般规定
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站领导的任务
(1)领导督促各班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2)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缺陷管理制度4
一、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保持设备健康水平,及时跟踪并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2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要求,规范设备缺陷定义与分类,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发、输、变、配电设备、设施缺陷管理工作。
二、缺陷定义与分类
第3条、设备缺陷系运行及备用设备存在有影响安全、经济运行或设备健康水平的一切异常现象。
第4条、按设备缺陷的性质和轻重程度可分为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及一般缺陷三类。
1、紧急缺陷:指设备己不能继续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必须立即处理的缺陷。
2、重大缺陷:缺陷比较重大,短期内仍可继续运行,但应加强监视,需要积极组织力量在短期内消除者。
3、一般缺陷:对近期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年度或大、小修计划消除的缺陷。
第5条、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设施在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三、缺陷管理职责
第6条、运行单位职责
1、负责及时发现设备在运行和备用中发生的缺陷并汇报。
2、如实做好设备缺陷的记录、统计、分析,每月5日前向生产技术部上报。
3、配合检修单位进行设备消缺工作,对处理好的缺陷进行记录验收。
4、对未按时消除的设备缺陷监视运行。
第7条、检修单位职责
1、负责公司主网的设备巡视检查,发现缺陷并上报,每月5日前上报缺陷统计表和消缺记录表。
2、负责采取措施及时消除设备存在的各类缺陷,并对消缺质量负责。
3、负责做好设备缺陷的统计、分析,按月向设备管理归口部门上报消缺情况(含缺陷情况、处理情况、形成原因、应对措施)。
4、对未消除的设备缺陷进行重点巡视检查。
5、按缺陷性质及时组织消缺工作,该工作列入考核目标。
第8条、安全监察部职责
1、负责监督检修单位对设备缺陷的消缺工作并进行考核。
2、接到紧急缺陷报告应立即赴现场,检查检修单位消缺工作。
第9条、生技部职责
1、负责监督、落实设备缺陷的处理,并对其消缺质量进行考核。
2、负责检查、督促检修部门及时安排设备缺陷处理,以及协调设备缺陷处理的相关工作。
3、组织制定复杂设备缺陷处理的技术、组织措施,并负责审核技术、组织措施。
4、负责对设备缺陷情况进行统计和技术分析。
5、对未消除的设备缺陷进行跟踪、分析。
6、审核设备停电消缺计划。
第10条、供应部职责
1、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保管工作。
2、在收到消缺材料审批单后,及时组织采购,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材料到位。
第11条、总工室职责
1、掌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和严重影响经济性的缺陷,及时做出决策指令。
2、及时组织督促各部门消除危急和严重缺陷。
四、缺陷管理要求
第12条、设备缺陷管理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为生技部。
第13条、在各生产部门设臵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缺陷管理人员。
第14条、设备缺陷采取专管与群管、执行全员全过程的`管理。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各级工程技术人员都有责任发现、汇报设备存在的缺陷。
第15条、设备缺陷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安排消缺工作,并按月统计、分析设备缺陷,找出缺陷形成原因,制定应对措施,搞好设备消缺管理。
第16条、各班组应定期巡回检查设备,及时掌握所辖设备的全部缺陷,建立健全班组设备缺陷管理台帐,规范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
第17条、缺陷管理要严格按闭环管理流程执行,即:发现-记录-审核(批)-汇报-处理-消除-验收。
1、发现缺陷
(1)运行、检修人员在设备巡视中,通过巡视设备发现的缺陷。
(2)在进行设备的操作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的缺陷。
(3)通过表计、信号等监视装臵发现的缺陷。
(4)在设备维护及定期修、试、校过程中发现的缺陷。
(5)通过定期安全检查发现的缺陷。
(6)各级领导、技术人员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的缺陷。
(7)新建、扩建、改建、验收时发现的缺陷。
(8)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的缺陷。
2、缺陷记录
(1)在运行、检修班组建立设备缺陷记录薄,记录格式应统一,使用规范化语言。
(2)在管理部门建立设备缺陷报表,实行电子化,按时在集团公司信息网上发布。
(3)凡在巡视、试验、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运行和检修人员应及时记录到设备缺陷记录簿中。
(4)缺陷记录要求清楚、准确、详细,记录人员应对登记缺陷的正确性负责,登记设备缺陷内容应清晰、明了,并填写有关必要的参数。
3、缺陷审核(批)权限
(1)一般缺陷由调度运行部门的设备缺陷管理专责人审核。
(2)难以确定的缺陷由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的设备缺陷管理专责人复核。
(3)紧急和重大缺陷的定性应由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并上报总工室审批。
4、缺陷汇报
(1)紧急缺陷一经发现,必须在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后,首先向值班调度员汇报。由值班调度员向检修单位、运行单位、生技部、安全监察部汇报,必要时向分管生产领导、总工室汇报。
(2)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由值班调度员向检修单位、运行单位汇报,必要时上报相关生产部门。
(3)缺陷记录和缺陷处理记录,在每月5日前,检修单位和运行单位以书面上报生技部。
5、缺陷处理时限
(1)紧急缺陷应立即安排消缺处理、缺陷消除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重大缺陷消除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3)一般缺陷消除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6、缺陷消除
(1)凡属于运行人员维护工作范围内的设备缺陷,运行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如经过处理后仍未能消除或属运行人员无法消除的设备缺陷,运行人员除加强监视检查外,应尽可能地采取必要的技术、安全措施,防止设备缺陷扩大,并及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2)检修单位应严格按设备检修工艺规程的要求,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并保证检修的质量。
(3)设备存在缺陷需停电而当时无条件处理的设备缺陷,检修人员必须积极采取必要的、并能保证设备安全的临时措施。对于未消除或未完全消除的设备缺陷,运行人员应加强巡查,当具备处理条件时,运行、检修单位应及时安排处理。当设备缺陷有扩大趋势时,运行人员应立即汇报运行单位领导。
(4)未能消除的设备缺陷,各有关部门应负责跟踪、监督、落实,必要时安监部可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5)缺陷处理后,检修工作负责人要做详细的处理记录。紧急缺陷和重要缺陷情况应填入相应的检修和运行技术台帐。
7、缺陷验收
(1)一般缺陷按照检修班组自检,运行班组复检的办法进行,线路部分由各工程队或供电营业所依据所管辖范围复检。验收合格,办理消缺手续。
(2)紧急缺陷和重大缺陷的验收,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验收。
(3)验收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设备验收制度,当存在能消除而未消除的设备缺陷,有权拒绝办理验收手续,直至设备缺陷消除。
第18条、建立设备缺陷分析记录薄,认真开展紧急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复缺陷的技术分析。
五、设备缺陷的管理指标
第19条、设备缺陷消缺率
1、设备缺陷消缺率的定义在统计期间内已达到消缺周期并消除的设备缺陷条数占该期间达到消缺周期内的设备缺陷总条数的百分数。
2、设备缺陷消缺率统计计算公式
(1)缺陷消缺率按紧急缺陷消缺率、重大缺陷消缺率、一般缺陷消缺率共三类进行统计。
(2)缺陷消缺率计算方法如下:
某类缺陷消缺率=已消的该类缺陷条数/该类缺陷总条数×100%。
3、设备缺陷消缺率的考核指标
(1)紧急设备缺陷消缺率=100%。
(2)重大设备缺陷消缺率≥90%。
(3)一般设备缺陷消缺率≥85%。
第20条、设备消缺及时率及统计要求
1、设备消缺及时的定义
(1)紧急设备消缺及时的定义:检修部门接到危急设备缺陷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在一天内处理完成设备缺陷并经验收合格视为及时。凡一时无法处理,视为不及时。
(2)重大设备消缺及时的定义:检修部门从接到严重设备缺陷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处理完成设备缺陷并经验收合格视为及时。若需结合检修、停电或备品等原因而延期,均视为不及时。
(3)一般设备消缺及时的定义:检修部门从接到一般设备缺陷报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处理完成设备缺陷并经验收合格视为及时。若需结合停电或备品等原因而延期,均视为不及时。
2、设备消缺及时率
(1)设备消缺及时率的定义在统计期间内及时消除的设备缺陷条数占该期间内设备缺陷总条数的百分数。
(2)设备消缺及时率统计计算公式某类消缺及时率=统计期间内及时消除的该类缺陷条数/统计期间内该类缺陷总条数×100%。
缺陷管理制度5
1.总则
设备缺陷是危及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及时准确地发现、消除缺陷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为使设备缺陷从发现到消除的全过程实现闭环管理,而制订本制度。
2.设备缺陷定义:
2.1设备零部件损坏、老化、缺少,技术性能不良,以致不能在额定参数下运行或安全构成威胁者;
2.2由于外界原因,形成威胁设备安全运行的现象;
2.3按设备定级不能评为一类设备者。
3.设备缺陷的分类:
3.1紧急缺陷(I类缺陷):己导致设备退出运行或随时可能导致事故需立即处理者;
3.2重要缺陷(II类缺陷):缺陷比较严重,但在运行人员、试验人员的监视下,在短期内尚不致造成事故者;
3.3一般缺陷(III类缺陷):对安全威胁不大,允许在下一个月度季度检修计划中予以消除者。
4.职责和分工:
4.1变电所运行人员:
4.1.1对当班发现的缺陷、其它专业人员发现并记录在各专业记录簿中的缺陷,都应录入生产MIS网缺陷记录。
4.1.2对缺陷的严重程度作出判断,定出缺陷的性质、类别。
4.1.3对紧急缺陷、严重缺陷,应同时汇报变电工区和区调值班员。220kV设备缺陷,如危及系统安全,需立即改变省调管辖设备的运行方式等紧急情况,变电值班员可先直接回报省调。
4.1.4对危及安全需做紧急处理的缺陷,按有关规程要求,进行紧急处理,以防发展为事故。
4.1.5缺陷消除前,负责运行监视,做好事故予想。
4.1.6当检修人员消缺完毕,应对消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分别在缺陷记录上签名,作为该项缺陷己消除的依据。
4.1.7每月末,将变电所未消缺的紧急缺陷、严重缺陷,汇总报变电工区。
4.2值班调度员:
4.2.1对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应立即回报生产安全部及公司领导。对危及系统运行需紧急处理的缺陷可直接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消缺。
4.2.2对危及安全的缺陷,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防止设备的进一步损坏。
4.2.3了解系统设备的健康状况,合理地安排运行方式。
4.3输变电公司
4.3.1对变电所汇报缺陷性质、类别及对系统的危害程度进行审核。
4.3.2对紧急缺陷、严重缺陷应立汇报生产安全部。
4..3.3及时了解紧急缺陷、严重缺陷设备的运行状况。
4.3.4每月5日前将各变电所急需处理的设备缺陷汇总后报生产安全部。
4.4生产安全部
4.4.1负责全公司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
4.4.2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4.4.3对急需处理的设备缺陷,应立即通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消缺。
4.4.4对危及安全的缺陷及时汇报分管副总经理。
4.4.5每季度将全公司设备缺陷的.消缺情况进行一次统计、总结。对尚未消除的紧急缺陷、重大缺陷书面汇报分管副总经理。
4.5管理设备的生产单位:
4.5.1每日查阅生产MIS网上的设备缺陷。按设备缺陷的性质类别及时组织消缺。
4.5.2紧急缺陷要立即消缺;严重缺陷不超过一周,确因设备问题不能处理的要安排大修改造;一般缺陷暂不危及设备安全运行者,可安排在下个月度检修计划中予以消除。220kV设备的一般缺陷消缺时间不超过15天。
4.5.3如消缺需要两个及以上的单位配合工作,则由生产安全部指定其中一个单位为主。具体施工事项由为主的单位与其它配合工作的单位协商。
4.6检修试验人员:
4.6.1缺陷消除后,将导致缺陷的原因、设备损坏的程度、所更换的元件型号参数及变更情况、运行应注意的事项、消缺结论,在变电所现场录入生产MIS网的缺陷记录中。由运行值班负责人验收签名后,该项消缺工作方告结束。
4.6.2在检修试验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又未能消除者,应对缺陷的性质、能否投放运行作出判断,并回报公司领导和生产安全部。
4.7线路班:
4.7.1发现及消除线路设备缺应录入公司生产MIS网。
4.7.2一般缺陷由输变电公司线路班管理消缺。
4.7.3紧急缺陷、严重缺陷由输变电公司组织消缺的同时,还应报公司领导和生产安全部。
缺陷管理制度6
1.总则
1.1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风电场。
2.生产设备缺陷定义
2.1生产设备缺陷是指风电场生产设备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各种异常情况。
2.2本制度所指设备包括:
风力发电机组、110kv系统及设备、35kv系统及设备、10kv供电系统、380v供电系统、接入系统设备、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站内监视系统、变电站生产区域内建(构)筑物等。
3.设备缺陷的分类
3.1一类缺陷:
在发现缺陷后24小时内,可以消除的缺陷;
3.2二类缺陷:
在发现缺陷后24小时内,无法消除的’缺陷。
4.设备缺陷的汇报与记录
4.1风电场发现、消除设备缺陷后,应在《缺陷管理台帐》内登记;
4.2登记为二类的缺陷,应经安全生产部同意;
4.3二类缺陷的信息通过oa系统呈报总工程师及安全生产部。
5.设备缺陷的处理
5.1风电场发生任何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缺陷应立即布置安全防护措施,并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查;
5.2设备缺陷由风电场自行组织及时处理(特殊天气情况除外);
5.3对于风电场无法自行处理且需要对外联系的缺陷应及时汇报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协助处理。
6.缺陷转类
风电场在消缺过程中发现无法自行组织处理时,可提出转类申请,经安全生产部审核后,由一类缺陷转为二类缺陷。
7.缺陷管理职责
7.1安全生产部职责:
7.1.1对风电场缺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7.1.2协助对二类缺陷进行处理,负责安全措施、消缺方案的审查;
7.1.3定期对缺陷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论改进管理流程,或列入检修、技改计划;
7.2风电场职责
7.2.1负责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缺陷,组织消缺工作;
7.2.2对未能及时消除的缺陷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7.2.3每月对缺陷进行统计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8.缺陷管理的奖惩考核
8.1风电场对及时发现运行设备缺陷、重大缺陷以及积极消缺的情况提出奖励申请,由安全生产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8.2安全生产部对发现缺陷不及时、消缺不及时等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试行,最终解释权归安全生产部
缺陷管理制度7
1.在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了安全运行的异常现象,即视为设备有缺陷,设备缺陷按其对安全运行的威胁程度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2.一类设备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会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或造成停电事故者;
3.二类设备缺陷:性质较严重,对人身或设备有一定威胁,但可以坚持运行。列入星期、月计划处理还不致造成事故者;
4.三类设备缺陷:主要是指那些对运行影响不大,可以列入季度、年度检修或技改计划,能坚持长期运行者;
5.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报告生产科长,并根据生产科长评定的缺陷类别采取措施;
5.1对于一类设备缺陷,应立即根据生产科长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限制缺陷发展并将处理过程记入工作记录;
5.2对于二、三类设备缺陷应记入巡视检查记录、缺陷记录和工作记录,并根据生产科长的`答复采取措施直至缺陷消除;
6.设备缺陷消除后,由检修人员和安全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共同完成缺陷消除记录,并由安全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将观察处理效果记入巡视检查记录;
7.设备缺陷消除后,巡检人员应在一个月内注意观察处理效果,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
8.从上报缺陷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检修计划到期仍未消除的设备缺陷,组长应再次上报生产科长并将生产科长的答复记入缺陷记录备注栏内。
缺陷管理制度8
为了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规范设备缺陷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缺陷分类
1、紧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将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及大面积停电者。
2、重要缺陷:性质重要,情况严重,尚能坚持运行,但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之需要,或短期内将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者。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者。
二、缺陷的分析处理
1、紧急缺陷:应立即处理。如停电处理困难时,则采取转移或限制负荷等措施,争取尽快处理。
2、重要缺陷:在发现后一般24小时内应对其进行处理,如不能也要安排在近期内计划处理。
3、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可列入计划处理。
4、所有缺陷在未处理好前,均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以防发生或扩大事故。
5、每周由生产部门组织人员对设备缺陷进行一次分析并提出处理计划,然后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发现缺陷后的登记与汇报
1、发现任何缺陷都应记入设备缺陷报告处理登记表。对当时已处理,如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也要作好记录。
2、发现主设备的紧急、重要缺陷后,应立即向生产部门汇报。
3、对于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需要的缺陷,应及时向电网公司调度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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